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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调整淘小铺平台供货商考核标准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0

12月7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淘小铺平台近日发布《淘小铺平台供货商考核标准》变更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随着淘小铺业务的发展,为打造更好的淘小铺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淘小铺平台拟新增对供货商商品考核要求。
公告显示,变更后,第二条【考核内容】供货商服务考核和成交销量考核,包括单个商品和全店两个维度。其中,全店考核时间为供货商自入驻淘小铺平台之日起60天后的次月1日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考核开始后,以月度进行考核,每月1日为考核日。
公告提醒,供货商商品在考核周期内,未满足任一指标要求的,即为考核不达标,淘小铺平台将下架该商品,如连续两次不达标则第二次直接删除该商品。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0年12月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淘宝网还在12月1日发布《关于主播发布淘宝直播平台限制推广商品的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为了营造良好的购物体验,淘宝直播将调整《关于主播发布淘宝直播平台限制推广商品的实施细则》中的相关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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