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7号)和省市通知要求,我县积极组织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近期经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材料和运行结果开展了评审、监测,经专家审核,确定了南陵县许镇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
据了解,2021年农业农村部遴选推介427个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和亿元村(其中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176个,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251个);按照《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管理办法》(农办产〔2021〕15号)规定,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允许使用全国“一村一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