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南陵县种植产业标准化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0
农业标准化作为组织现代农业生产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保证,更是确保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规模种植在规范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传统种植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种植产业现代化水平,我县在上级有关溯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追溯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今年起开展种植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创建目标:
2018年力争保质保量完成绿色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农田2个,3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农田都要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绿色水稻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二、
创建内容:
(一)产前标准化建设:
1. 抓好工程建设标准化。水田开发要坚持标准化,重点是工程建设的标准化,要围绕“工程配套、渠系配套、土地平整、单灌单排”等重要环节,定标准、扩规模、上水平。
2. 抓好农资投入量标准化。(1)指导广大项目区农民合理使用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投入量,保证水稻质量安全。在品种标准化上,要重点解决杂乱差问题。(2)在化肥标准化上,实现合理施肥、科学施肥、确保均衡施肥。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多积、多造、多施农家肥、有机肥,少用化肥,确保肥料施用量控制在有机、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内。(3)在农药标准化上,杜绝高剧毒、高残留、高污染农药的使用,引导农民使用无公害、有机农药,从而使项目区生产的稻米达到无公害、安全、有机的标准。(4)引导龙头企业实行规模种植,与农户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农药、统一回收、统一品牌的“五统一”模式。?
3. 是抓好整地标准化。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质量,对于比较平整、连片的土地,利用大型机械进行旋耕,耕深不低于15cm。对于大型机械难以进行作业的不平整、面积小的地块,通过小型机械及人畜结合的办法,先翻地再进行平整,平整标准是水平差不超过3cm,做到“寸水不露泥”,最后用轻耙把板结土块耙碎。近期各乡镇要结合春翻整地工作,对一些不必要的池埂,采用小型机械和人畜结合的办法进行清理,平整土地,争取三年提高土地利用率5%。?
(二)产中标准化建设:
1、抓好育苗标准化。标准化育苗应在3月末—4月5日前扣棚,利于提高地温,早扣棚、早播种、培育壮苗。当气温稳定达到5-6℃时开始播种,每盘用种量35克左右,按每公顷500—550盘用量计算,公顷用种量为17.5—19公斤左右。立针期,温度应控制在28℃左右,秧苗长到2叶前,床温保持在25─30℃,秧苗超过2.5叶后,床温控制在20℃,在苗床管理期间,要注意防风并控制苗棚湿度。
2、抓好插秧标准化。水稻插秧工作要在5月中旬开始,水稻插秧要重点把握几个技术要点,即:细致整地、及早泡田,合理施肥、打好基础,抢前抓早、适时插秧,提高标准、查田补栽,确保全苗、苗齐苗壮。在坚持“五不插”的前提下,突出在“抢”字上下功夫,靠抢农时、抢进度,实现水稻插秧的高标准。要重点推广钵育摆栽、超稀植、抛秧等插秧技术。水稻插秧要全力争取在5月25日前结束,坚决不插6月秧。?
3、抓好田间管理标准化。主要抓好肥、水、病虫害的管理和防治。(1)在肥料管理上,每公顷施有机肥30000公斤,一般公顷产量在7500公斤的地块,施肥量应为纯氮150公斤,纯磷50-75公斤,纯钾50公斤,硫酸锌30公斤。施肥方法:磷肥、钾肥、锌肥全部做底肥,水耙前一次施入,氮肥的追肥原则是前重、中控、后巧施,即分为底肥、蘖肥、穗肥、粒肥。(2)在水分管理上,应注意出穗期前后,特别是出穗后15天内,应始终保持水层,以利于提高米质。出穗后******保持35天水层,尽可能晚撤水。(3)在病虫草害的防治上,注意防治水稻潜叶蝇、二化螟;恶性杂草;水稻赤枯病的防治。尤其要把防治稻瘟病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来抓,早准备,早预报,早防治,采取联防联治、集团作战的模式,把灾害损失降到******。
4、是抓好收获标准化。要采用机械及时做好水稻收割工作。收割的时间对于稻谷的产量、米质都有很大的影响。根据我县气候条件,出穗后50天左右适时收获,有利于提高食味、减少垩白度、提高出米率和产量。
三、
工作要求
发展水田标准化建设将对我县全面发展水田生产起到积极的影响,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相关项目乡镇必须积极开展工作,加快标准化水田建设步伐,进而推动我县水田生产的大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协会服务功能。
(3)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4)抓好样板田建设;
(5)强化考核制度。
四、时间安排
① 6月份制定方案并研究确定参加2018年县级种植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规模农田;
② 6-7月份按要求组织实施;
③ 8月份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照要求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④ 10月底县商务局验收。
五、迎接验收
县商务局将于10月份组织专家按照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比验收,8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颁发“县级(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场”标牌,取得县级(水稻)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资格才能推荐参加市、省级标准化示范场申报;同时,在申报水稻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或“菜蓝子”(种植业)生产项目中予以优先安排。
附件:《关于推进南陵县绿色水稻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