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8年度法人快递企业租赁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0
根据《南陵县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办法》(政办〔2018〕13号)文件第二项第五条规定,对南陵县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给予实际房租补贴108000元,对南陵县中通快递咨询有限公司给予实际房租补贴108000元,对南陵县天宇物流有限公司给予实际房租补贴4800元,共220800元。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公示部门反映。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监督电话:0553-682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