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电子商务进农村站点建设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0
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南政〔2015〕28号)中第九条规定:“对在本县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电子商务服务点,且运营满一年,经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的,给予每个站点一次性补助3000元。”需要补助南陵县邮政分公司46.5万元,2018年8月已拨付该公司20万元,现拨付该公司站点建设剩余补助资金26.5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公示部门反映。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监督电话:0553--682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