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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0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全额贴息最长不超过2年。

 

符合如下条件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在县内登记创办实体。

3.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扶贫贷款、助学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除外)。

 

提供如下有效资料快速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人到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务必在取得营业执照前先办理《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

2.申请人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低保或边缘户家庭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一并在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身份以部队核发证件为准。

4.刑满释放人员以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5.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学信网查验)。

6.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农业户口本或居民家庭户口本附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农民工证明。

7.网络商户提供在网络注册并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信誉良好、平均月营业额3000元以上的平台数据。

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扶贫部门核发的《扶贫手册》或镇扶贫工作站证明。

 

受理和审核审批创业担保贷款的机构

1.申请人可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也可以到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金融机构负责对申请人的创业能力、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贷款风险、征信记录全面审核,并对贷款贴息资格进行初审。

3.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在金融机构贷款贴息资格初审材料上进行审批。

 

 
 
联系方式

 

0553—6514109 (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8号窗口)

0553—6821330(南陵农商银行惠民路支行)

0553—6823040(邮储银行南陵县支行)

0553—6826814(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0553—6857658(南陵太平村镇银行)

0553—6910032(扬子银行南陵县支行)

0553—6830646(徽商银行南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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